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5-11-20
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发放学生证(与校园卡合二为一)。学生证副证上贴“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学生的信息需要写入优惠卡,需要学生提供准确的乘车区间(与父母所在地一致),填写后不得涂改。如果家庭所在地变动,需要更改时,必须由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
教育部、铁道部规定在校大学生每学年只能购买寒暑假来回4次优惠火车票,超出4次无法取票。优惠卡充次于每年12月份左右在大学生事务中心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学生证如果不慎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办。学生证(校园卡)可随时到校园卡中心办理补证,学生证副证一般每学期学期末补办。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可在教务处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收齐并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集中办理。不受理学生个人补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