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齐稷社工”社会实践调研团深入探访了东营市明月湖国家湿地公园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4-07-18

为探索人文与自然之美,7月17日,山东理工大学“齐稷社工”社会实践团来到黄河入海口东营市,带着对黄河文化与精神的浓厚兴趣和深切关注,走进自然,深入探访了东营市明月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一场以“生态文明建设与社区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不仅是对自然美景的一次近距离接触,更是一次对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深度考察与学习。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践团成员走进明月湖湿地公园,自然风光令人心旷神怡。碧波荡漾的湖面与郁郁葱葱的植被交织成一幅生动的生态画卷,实践团成员们沿着精心设计的步道缓缓前行,每一步都仿佛踏入了大自然的怀抱,深刻感受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妙境界。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生态文化的价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印证。

(二)人与法治和谐共生

在探访过程中,实践团首先参观了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长廊将法治教育与生态保护理念巧妙融合,通过生动的图文展示和互动体验,向公众普及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生态红线划定等重要内容,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责任感。实践团成员纷纷表示,法治文化长廊的建设,不仅提升了湿地公园的文化内涵,更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图为实践团成员于法治文化长廊前合影 

(三)人与社区和谐共生

实践团深入社区,观察并记录了当地居民围绕明月湖湿地公园开展的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夕阳西下,湖畔边传来了阵阵悠扬的民歌声,居民们自发组织起来,以歌声表达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自然的敬畏。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促进了邻里间的和谐交流,展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实践团成员深刻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不仅体现在生态环境的改善上,更体现在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上。

图为实践团成员倾听郎朗民歌

明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成功案例,是东营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它告诉我们,只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法治的引领和文化的滋养,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才能真正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此次探访活动,不仅让“齐稷社工”实践团成员们对东营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有了直观的认识,也激发了他们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与决心。未来,他们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初审:宋伊宁 复审:冯静尘 终审: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