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红廉法韵”社会实践团深入基层法院,洞察法律实际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4-07-13

为进一步将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结合,提高专业素养,深化对基层法治建设的认识,7月13日,山东理工大学“红廉法韵”社会实践团在张笑晨博士的带领下走进沂源县人民法院,“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沉浸式”感受法院公正与威严。


图为山东理工大学“红廉法韵”社会实践团合影留念

沂源县人民法院以“公信法院”创建为载体,树立“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工作目标,抓规范、夯基础、强素质、树形象,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沂源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推出“红铸法槌,正义植源”党建品牌、“大山里的流动法庭”,工作绩效核心指标持续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实践团首先来到刑事法庭,旁听了一起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依次展开,过程紧凑有序,程序规范,实践团成员切身切身体会到课堂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明显区别。


图为实践团成员旁听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结束后,在沂源县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同学们有序参观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展厅五源治理长廊、民事法庭,对沂源县便民审判进站、法庭调解进站、综合治理进站、民意沟通进站“四个进站”工作方略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实践团成员了解到,沂源县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为载体,创新出了以“点班子、点队伍、点个人、点绩效、点差距、点思路”为内容的党建工作“六点评”机制。对法官们的敬业奉献精神表达了崇高的敬意。


图为实践团在法院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模拟法庭演练

法庭变课堂,实践出真知。在参观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指导实践队成员进行了模拟法庭的演练,成员们分坐各席,通过代入角色实景模拟的形式真实体会法律实务工作与书本知识的不同,切实了解社会需求和庭审流程,增强了书本知识的运用能力。在合作实践中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见证法律以铁面无私的态度,捍卫正义,守护好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图为 实践团成员学习沂源县人民法院工作精神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此次沂源县人民法院之行,对于红廉法韵实践团的成员们来说,不仅是一次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思想洗礼。实践团成员们纷纷表示,将把此次实践活动中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初审:宋伊宁 复审:冯静尘 终审: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