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4-05-28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527日下午,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在2号教学楼323室召开。会上,校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吕延苹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学院党委书记田立超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科级干部、系主任、师生党员代表等参加会议。

吕延苹强调,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校治理能力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法学院党委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积极参与巡察工作。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监督重点,严格执行巡察工作规范和程序,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向校党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田立超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学院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学院党委将认真对待、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强化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巡察工作规范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扛牢政治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狠抓整改落实,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法学院贡献。

据了解,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4527日至2024610日,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610日。为方便师生反映情况,巡察组在鸿远楼808室设来访接待室,接访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32787703,电子邮箱:xunchazu_01@sdut.edu.cn;同时,在鸿远楼一楼西侧电梯间设置巡察信访信箱。根据相关规定,校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建议。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学校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初审:宋伊宁 复审:冯静尘 终审: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