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核对2024届毕业生成绩及学分的通知

发布人:法学院教学科 发布时间:2024-04-22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准确性,现开展毕业生成绩及学分核对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法学院2024届毕业生成绩明细表(Excel表)(见附件3)

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根据《法学院2024届毕业生成绩明细表》(Excel表)(见附件3)核对主修专业成绩、已修学分等情况。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同课程代码的重修、补考记录保留了最高成绩,不同课程代码需要进行课程替代,对重修不及格的课程申请成绩作废,请学生重点核对课程替代是否替代成功,同一门课程只保留最高成绩的记录,请学生重点核对

有异议的务必在25号之前重点关注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申请成绩作废或者课程替代等,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办理。

       二、核查法学院2024届毕业生成绩统计表(Excel表)(见附件1)

    (一)已修课程(不含双创、公选课)

1.选课门数:学生目前所有已修的课程门数。

2.选课学分:学生目前所有已修的课程学分总数。

3.不及格门数:截至目前没有通过的课程门数。

4.不及格学分数:截至目前没有通过的课程学分总数。

5.已获得学分:普通本科已经获得的学分总数。

    (二)已修双创、公选课学分

已获得课程性质为创新创业和公选课的学分总数。

其中,双创学分可以替代公选课学分,如:双创学分7,公选学分7,合计满足14分,符合学校要求,不用考虑再选双创和公选课学分,也不用做课程替代申请。

公选课学分不能替代双创学分如:双创学分5,公选学分9,虽然合计满足14分,但不符合学校要求,考虑再选双创学分,才能保证毕业

注:学生出国或者到台湾交流学习的,根据学校规定,承认其在对方学校修读的课程及学分。学生在对方学校交流学习的成绩经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及教务处认定的学分已记入本人的成绩库。

所以出国交流的同学,务必将对方学校交流学习的成绩交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及教务处做学分认定,认定的学分记入本人的成绩库。未做认定的同学尽快处理。

 三、核查时间

1.对于课程及成绩有异议者,联系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核查。核查有问题的,请根据成绩管理相关流程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出成绩替代、作废等申请。具体要求见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成绩管理相关流程汇总

2.核查处理时间:4 月 22 日-- 4 月 24 日

联系地址:法学院教学科西校区2号教学楼315中

联系电话:2786233


附件:附件1.法学院2024届毕业生成绩统计表.xlsx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成绩管理相关办理流程.zip

    法学院2024届毕业生成绩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