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4-03-04
各班级:
为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号)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和学生班集体(进入当前培养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 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山东省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名额
(一)学院推荐省级优秀学生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
(二)先进班集体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第六届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顺序择优推荐。
(三)根据通知要求,面向退役复学学生单列名额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全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不占用学院名额)。被推荐的学生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四、评选程序
(一)分配名额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评选产生。确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要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二)退役复学学生候选人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日常表现择优推荐。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武装部复审确定推荐人选。
(三)因时间紧张,有意向的同学请于3月8日18:00前将附件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97081403@qq.com。
五、工作说明
(一)各班级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评选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
(三)今年将继续沿用往年形式发放电子证书,不发放纸质证书。获得表彰的个人凭身份证号登入“爱山东”APP下载证书,先进班集体证书由学生工作部下载发放。
(四)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六、补充说明
1、学生学习成绩。山东省评选办法要求优秀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现象”。成绩标准请参照学校《本专科生奖励条例》“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执行。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成绩不纳入不及格科目认定中。
根据上级要求,推选的学生必须在最近三个学期(2022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和2023年秋季学期)无不及格现象。请务必严格审核。
2、学生校级层面获奖证书。按照山东省评选办法要求,省优在校期间要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各学院推选出的学生只需提供一张在校期间获得的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扫描件即可,请随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897081403@qq.com。
学生成绩单由学工部协调教务处提供,无需学生个人提交。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推荐名单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3.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简介模板
法学院团委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