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4-01-22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22日上午,学院党委书记田立超组织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对模拟法庭、社会工作实验室和电子政务实验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门窗安全等。对临期灭火器进行登记备案,安排充压或更换。
(初审:宋伊宁 复审:冯静尘 终审: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