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制度发展研究”学术报告会顺利举行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3-12-14

  12月12日下午,“土地管理制度发展研究”学术报告在2号教学楼323举行。本次报告由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主讲。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白洋教授主持,研究生秘书李妍、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讲座。

  会议伊始,白洋对石凤友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和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院研究生的办学和管理情况。

  报告会中,石凤友首先讲解了“新中国土地改革和公有制确立”和“如何看待土地”等问题,引用管仲:“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地者,政之本也”,表明土地是万物之源、国家主权政权的根本所在。其次,石凤友会长围绕“改革开放前的土地法律制度与政策变迁”、“改革开放与土地法律制度的发展”、“改革开放原点、支点、焦点、难点和根本点”、“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在逻辑”、“农村改革包产到户与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土地承包法的发展进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发布与修订”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他指出,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宏观格局基本形成,为规范用地、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他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始终要坚持三农问题是全党一切工作重中之重,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和中央一号文件作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新的起点,也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契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前景可期。

  白洋在会议总结时指出,本次报告会立足实际,清晰梳理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参会研究生表示将以本次学术报告会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研究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拓展科研视野与思维。


(初审:张穗 复审:冯静尘 终审: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