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3-10-13
招聘岗位
法学类
法学类、行政管理类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救捞一线工作岗位需取得当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并达到录用要求。
7、应届毕业生应是在2024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记载时间为准)。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招聘。
8、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留学回国人员招聘包括国外留学回国人员、从我国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院校毕业回国内就业人员、从我国台湾地区院校毕业回大陆就业人员。
10、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社会招聘: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留学回国人员: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和初步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年度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招聘邮箱(rs@ytsalvage.com)上传报名所需资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自行报名多个岗位的,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要求:
(1)《救捞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
(4)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6)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7)社会招聘人员需另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业绩证明等。
(8)留学回国人员需另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PDF扫描件,并保证清晰和完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察。资格审查结果在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试考核
1、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综合知识应用、专业素质等内容,或使用当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或技术技能水平。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3)综合成绩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40%、60%的比重合成综合成绩,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对社会招聘人员应进行业务考察。
业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业务考察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业务考察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其中,高校应届毕业和社会招聘人员,须到其学习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留学回国人员,须到其户口所在地实地考察,并查阅其人事档案。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后将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至低顺序递补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统一在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向部救捞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