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大地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3-04-24

各班级: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要求,现将法学院2023年度“大地人”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鼓励我院优秀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以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性应用型法学人才为目标,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在我院资助建立“大地人”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法学专业学生,面向本科二、三年级、研究生二年级。凡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且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有正义感和良知,热心为同学服务,事迹突出;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近一学期学习智育和综测名次位于班级前30%;

  3、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者,根据创新创业学院公布的赛事目录获得国家级A类赛事奖项者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了突出成绩;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为学院赢得荣誉或在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二、奖项设置

  该奖学金总额为每年10000元,奖励人数为5人,其中法学研究生1人,法学本科生4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大地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系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报学院党委。

  3、推荐材料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初选名单张榜公布,接受同学评议。通过评议的名单,经院党委审查同意,按推荐名额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由评审委员会审批。

  4、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统筹评选。原则上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5、奖学金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贿选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申请人将纸质版材料于4月26日上午12:00前交至二教317,电子版材料提交至资助管理部邮箱:fxyzzglb2018@163.com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

附件:法学院大地人律师奖学金申请表.docx

大地人奖助学金推荐人基本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