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教学科 发布时间:2023-03-03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140 号)相关规定,我院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附件1)规定条件的2022、2021级本科学生。
二、工作步骤
1.法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2022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附件5);2023年法学院选拔办法(附件6)及联系电话:0533-2786233,联系邮箱:fxyjxk@163.com。
2.学生查看《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数》(附件2),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名。
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根据申请操作说明(附件3)进行转专业申请;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交至法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西校区2号教学楼315中)。
3.有明显专业特长的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统一审核。
4.教务处汇总报名学生名单,由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生资格,学生本人确认后报教务处。
5.法学院进行学生考核选拔,并将考核选拔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请及时在法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6.教务处审核各学院转入学生情况,公布学生名单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7.被批准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8.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报名还有转入名额的专业。填写《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交到教务处,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第二志愿转专业选拔。选拔完成公示后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3月2日- 3月3日 | 按专业公示学分绩点及名次; 公示选拔办法 | 学院 |
3月2日- 3月4日(下午5:00前) | 2022级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报名; 2021级填写申请表交至法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 学院、学生 |
3月6日 | 转出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 | 学院 |
3月7日- 3月8日 | 转入学院选拔转专业学生 | 学院 |
3月9日- 3月11日 | 公示选拔结果,将公示的选拔结果报教务处 | 学院 |
3月12日 | 审核各学院选拔学生情况,正式公布学生名单,并为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 教务处 |
3月13日(下午5:00前) | 被录取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未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可报名有转入名额的专业,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教务处 | 学院、学生 |
3月13-3月15日 | 接收学院二次选拔及公示 | 学院 |
3月16日 | 审核各学院选拔学生情况,公布学生名单,并为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被录取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 教务处 |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查看学院选拔结果。被录取学生如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院公示结束前向转入学院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公布名单并进行学籍异动后,一律不得退出。
3.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转 学)学生课程学分认定方法》(鲁理工大政发〔2022〕142 号) 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2786233
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pdf
2.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数附件2. 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数.xls
3.学生转专业网上申请操作说明附件3. 学生转专业网上申请操作说明.doc
4.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 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doc
5.2022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法学院2022级平均学分绩点.xlsx
6.2023法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2023年法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选拔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