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首届法治文化节开幕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2-11-21

11月18日下午,山东理工大学首届法治文化节在三号楼报告厅隆重开幕。校党委副书记邓昌亮出席仪式并致辞,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法治文化处处长许海建、山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李传华分别通过视频祝贺活动举办,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夏贞鹏发来贺信,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谢桂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兴军,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闫世学,淄博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巩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苏坤明,山东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磊,淄博市法学会研究室有关负责人,我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开幕式。仪式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郭庆兵主持。

仪式开始前,与会领导嘉宾观看了法治文化展。法治展主要分为宪法摘录、宪法历程、现行宪法40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法规以及法学院法治宣传剪影等主题版块。

伴随着法学院师生录制的MV《宪法伴我们成长》,山东理工大学首届法治文化节拉开了帷幕。

邓昌亮代表学校对首届法治文化节的举办表示祝贺,向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学校和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学校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一次生动实践。学校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办学,积极构建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校园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塑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让广大师生共享法治阳光、共建法治校园,努力在法治轨道上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许海建在贺辞中指出,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学校成功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了学校对法治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希望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向师生群体深度延伸的载体和平台,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新高潮。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文化人、浸润人心的作用,培养造就更多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贡献。

李传华在贺辞中说,淄博具有丰厚的法治文化资源和法治文化传统,学校充分用好地缘优势,创新方式方法,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融入文明校园建设,发挥专业师生合力,精研宣传方式,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知识、阐释法治精神,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凝聚师生法治校园建设的共识,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夏贞鹏在贺信中充分肯定学校法治建设工作,高度评价学校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希望通过举办法治文化节,充分发挥高校师生的专业底蕴和智力优势,搭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高素质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率先掀起法治学习宣传的热潮,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落细,形成鲜明特色的山理工法治文化品牌,打造一张靓丽的山东高校法治名片。

谢桂山代表山东省法学会对活动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精辟阐释了法治文化对于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理工大学地处齐文化发祥地,受益于优秀法治文化传统,同时也肩负着赓续传承、发扬光大、创新转化的历史使命。扎实开展法治文化研究、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实践,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践性、突破性、标志性的成果,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郭庆兵简要介绍了法治文化节活动方案。他表示以法治文化节为载体,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径,大力宣传法治理念,掀起法治学习新高潮,凝练特色、形成品牌、打造名牌,为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山理工智慧与力量。

开幕式结束后,周长军教授为师生作《刑事诉讼改革的热点问题》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王玲教授主持。

据悉,我校首届法治文化节由党委宣传部、法学院联合举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文化节期间学校将密切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博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举办诉讼与仲裁法治论坛、学术讲座、法治文化展览、法治宣讲会、普法视频展播、知识竞赛、宪法晨读等活动,师生们还将走出理工大校园开展普法进社区、法治进中小学等活动,培育广大师生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