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2-10-11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学生函〔2022〕21号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 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六)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材料提交
1.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1)。填写要求:
(1)智育、综测成绩填写须与网上服务大厅导入成绩一致;
(2)主要获奖情况栏:需填写详细奖项名称,按照“参加竞赛名称+获奖等次+作者排序”填写。竞赛等级严格参照《2022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本科)》(附件2)进行填写。
2.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期刊论文、专利授权证书等,要求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论文格式:论文:乡村集市治理研究[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5
3.准备PPT,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成果展示等,答辩严格控制在3分钟以内。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10月12日上午8:00之前,将获奖证书、期刊论文、专利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xyzzglb2018@163.com,证明材料原件10月11日前整理好交至辅导员处,过期将不接收任何材料。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