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1-09-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四、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其中,基层建功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单列名额200个,由西部地区省级团委统筹分配,由相关县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所在学校团委推荐,不占学校团委指标。
六、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校”三级体系,按9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从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一)校级推荐阶段
各省属高校团委组织选拔1名候选人,公示后推荐至团省委;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所在地各市属高校的推选工作,每所市属高校可最终推荐1名候选人,团市委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团省委。
(二)省级推荐阶段
团省委将根据各高校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从152名省级候选人中择优推荐89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三)全国评审阶段
全国组委会将评选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分享会
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
(五)奖学金发放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七、材料提交
各申请者请于9月3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2教312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xyxsgz@sdut.edu.cn。
附件:1.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docx
附件:2.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docx
作者: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