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助学筑梦铸人·淄博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奖学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1-06-03

为激励我院学生集体建设、鼓励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有人才”,淄博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在我院捐赠建立“助学筑梦铸人·淄博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奖学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

 “助学筑梦铸人·淄博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奖学助学金面向具有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的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类别

  1. 先进集体:“五有班集体(团支部)”、“五有寝室”。

  2. 先进个人:“五有之星优秀学生”。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1. 先进集体

1.五有班集体(团支部):5个;颁发证书、发放奖金1000元。

2.五有寝室:10个;颁发证书、发放奖金500元。

  1. 先进个人

1.五有之星优秀学生:10名;颁发证书、发放奖金1000元。

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参照《法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1)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以上奖项每年评审一次,直至金额用尽。成立“助学筑梦铸人·淄博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奖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公示。

(三)对评选结果持异议的集体和个人,可在学院公示期内进行实名申诉、检举。公示单位必须在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告知实名申诉、检举人。

(四)学院组织表彰。

六、报名方式、时间

请于6月10日(周四)15:00-18:00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二教317,申请表见附件2。逾期不候,谢谢配合。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淄博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和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附件:

  1. 附件1:法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docx

  2. 附件2:“淄博市民营企业家协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