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宝川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许燕飞 发布时间:2021-05-18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系2011届毕业生杜宝川律师,感恩母校,关心教育,为鼓励品学兼优、富于创新精神的学生,出资设立宝川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奖学金设立周期为三年(2021年-2024年)。

评选对象须为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籍大一、大二学生,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评选范围为近一学期智育成绩位于本专业前三名的同学,每人奖励3000元,若出现并列排名,以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为先。若前三名学生因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学院处分或专业转出,则评选范围顺延至下一名。

具体评选办法附后。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5月22日前将“宝川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交到2教312魏老师处。


                                          法学院

                                        2021年5月18日


附1:

校友杜宝川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系2011届毕业生。山东微山人,男,汉族,1987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烟台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盈科(济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济宁市任城区律师协会第一届刑委会委员。


附2:

“宝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系2011届毕业生杜宝川律师,感恩母校,关心教育,为鼓励品学兼优、富于创新精神的学生,出资设立宝川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奖学金设立周期为三年(2021年-2024年)。到期后经协商可延期。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对象须为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籍大一、大二学生,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评选范围为近一学期智育成绩位于本专业前三名的同学,若出现并列排名,以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为先。若前三名学生因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学院处分或专业转出,则评选范围顺延至下一名。

二、评选程序及方法

1.在设立周期内,奖学金每年上半年的期中评定一次,评选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依据学院核算完成后的智育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3.评选委员会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4.评选委员会评定,确定行政管理专业大一学生3人,大二学生3人,名单向全院公示;

5.为扩大受奖面,本年度该项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下一年度该奖学金的评选,若其智育成绩仍符合专业前三名,则采取顺延的方式到下一名。

7.评定结果交由杜宝川律师核定。

三、管理方法及奖励

1.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给予获得者每人3000元奖金。

2.关于奖学金支付渠道,由杜宝川律师决定,一般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形式交付获奖学生。

3.奖学金的评选,审核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则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行政管理系按照公开、公平、简易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