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1-04-14
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批党员发展对象
培训班的通知
各发展对象:
根据学校2021年第二批党员发展工作具体的安排,定于近期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1年第二批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培训分十个班次进行(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5月9日(我院4月17-19日、学校4月26-29日)
培训地点:西校区3#213(九班)、2#323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视频学习、小组讨论、个人自学和撰写培训心得等方式开展培训(见附件2)。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理想信念、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合格共产党员等相关内容进行。
四、培训要求
1.培训指导老师(国睿)负责组织参训学员自学、主持开展讨论交流,对学员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见附件4)。具体负责人(丁畅)负责做好培训期间的考勤工作(见附件3)。
2.学院党委负责培训考核。其中,集中学习75分(学校部分每次15分,共60分;学院部分15分),讨论交流15分,培训心得10分。总评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培训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3.学员在集中辅导期间,提前10分钟到场,认真听课,遵守纪律。个别学员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可以调整培训班次,由培训指导老师统计,培训前上报,党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
2.党员发展对象分组情况及学习安排、个人自学重点研读书目、小组讨论参考题目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勤表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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