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1-04-13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位毕业生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规定,现将2021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1.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包括学习成绩单项奖。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班级人数

优秀学生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法本1701

34

3

2

法本1702

35

3

2

法本1703

43

4

2

法本1704

47

5

2

法本1705

39

4

2

行政1701

40

4

2

行政1702

37

4

2

社工1701

35

7

2

社工1702

35

2


345

34

18

2.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的第五、第六款要求评选。







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使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智育及综合测评的相关数据。

班级

班级人数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其它单项奖

法本1701

34

1

2

3

参加评选要求,待学院审核

法本1702

35

1

2

4

法本1703

43

2

2

4

法本1704

47

2

2

5

法本1705

39

1

2

4

行政1701

40

2

2

4

行政1702

37

1

2

4

社工1701

35

1

2

4

社工1702

35

1

2

4

总计

345

12

18

36

三、注意事项

1.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规范程序,开展评选活动。毕业生单项奖获奖时间为20209月至今。

2.416日前各班将评选结果拟获得学校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供农行账号提交至辅导员处,详见各附件附件1-5:2021届毕业生评优工作.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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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