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0-12-18
近期学生党务工作安排(十)
——团组织推优及党员发展对象确定
现将2021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工作做如下安排:
序号 | 阶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1 | 团组织推优 | 12月21日前 | 各团支部召开“团组织推优团员大会”,确定向党组织推荐的对象。 | 各辅导员、各团支书 |
2 | 12月21日 | 集体研究确定推优人选 | ||
3 | 12月21日-23日 | 推优情况公示,并填写《发展党员必备材料》意见,并上报校团委 | 许燕飞、国睿 | |
4 | 党员发展对象阶段 | 12月24日 | 各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 各党支部书记 |
5 | 12月25-29日 | 党总支汇总并完成党员发展对象公示 | 国睿 | |
6 | 12月30日(暂定) | 党总支审议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 宋立平、国睿 | |
7 | 12月31日 | 上报组织部材料 | 国睿 |
团组织推优时,请使用“团组织推优附件1-6”的相关文件,做好团组织推优工作,其中附件2主持词、附件3推荐票用于团员大会使用;推荐结果确定后将附件5《团组织推优结果登记表》(电子版)、附件6《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纸质版)于12月22日提交给国睿。
请各辅导员、各党支部书记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材料整理、政审、公开答辩等工作待后续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