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加强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0-12-07

学院加强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根据学校有关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就加强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系、室也相继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安排,确保落实到人。

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天按时进行信息采集上报(每天上午10点前)。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请假不外出。自121日起,教职工外出市内区外(张店区),须告知系主任和学院综合办公室;外出淄博市,请务必到学院办理有关请假手续,经审批同意方可外出,同时告知系主任。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含兼职)外出要告知学院综合办公室。各系主任要留存好有关信息,特别是外出淄博市人员情况,根据学校要求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党员和管理干部要带头做到。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师生员工要一律进行核酸检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本人或 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14 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 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21 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

四、关于学生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注意发挥好学生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