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0-10-23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职能,2020年继续开展学校学生干部资格认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证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在任职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书记助理(学生)、校团委学生干事及以上(2019年4月改为“青年汇智中心”)、校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及以上、(原)校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内设部门及直属单位副部长及以上、学院学生会(含社联)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
(三)同一主要学生干部职务任期不满1年,但曾先后连续担任两个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累计满1年者,分别给予认证。
(四)曾担任多个主要学生干部职务任期均连续满1年者,其所有学生干部身份均予以认证,一职一证。
(五)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任期连续1年及以上的班级组宣委员、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等班委会成员均予以认证(政治面貌须在汇总表中备注)。
(六)不在学院学生会体系下的院社联、院自律委员会等不予认证。学校各类校级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校社联出具任职聘书,不进行学生干部资格认证,聘书出具办法由校社联统一安排。
三、认证程序
(一)提交材料。各同学于10月25日前将《2020年xx学院学生干部资格认证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15666906068@163.com。申请认证的学生干部须提供2寸正面彩照一张,申请认证多个职务的须提供同等数量的2寸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班级,彩照于10月24日晚19:00—21:00交至2教317室。
(二)全院公示。法学院将拟提交认证的学生干部资格认证信息面向全院师生公示三天。
(三)资格审查。校学生会秘书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干部进行认证资格审查,报校团委审批。
(四)证书填写、发放。每本证书设定一个唯一编号。由校学生会秘书处牵头负责证书的填写、发放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为保证认证工作的规范有序,本次学生干部资格认证工作只认证2021届本专科生毕业生,即对2021届毕业生大学期间曾担任的符合认证条件的学生干部职务予以认证。
(二)鉴于只认证 2021 届本专科生毕业生,考虑到信息统计的准确性、便利性,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认证信息统计也均由学院进行,认证信息统一填写进《2020年xx学院学生干部资格认证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
(三)去年已完成认证的2021届本专科生毕业生本次不再予以认证,若还存在未被认证的符合认证条件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本次继续予以认证。
附件:附件1:2020年xx学院干部资格认证汇总表模板.xlsx
法学院学生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