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0-10-08
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评选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审核。
3.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流程及结果报送
1.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学生信息核对填报工作,本、专科学生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评优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2.10月16日前,各班级要按照要求在辅导员指导下完成评优推荐工作;10月23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附件3-8),书面材料按照要求(附件9)报送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有意申报优秀班集体的班级,请于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本年度班团工作手册报送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线上线下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评选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