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0-05-29

各位2020届毕业生: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

1.完善2020年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2.各团支部书记认真做好汇总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工作。请编辑QQ信息“班级名称、毕业学生数、毕业学生团员数”(示例:法本1401、毕业学生数42、毕业学生团员41),61前发送至国睿老师处。

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院团总支。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以上转接工作,请务必在710日前完成。

6.有特殊情况或团组织接收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如毕业生因升学、参军、考取公务员(选调生)或特殊单位就业需要开具书面团关系转接证明,在完成“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工作后,请将入学通知书(调档函)或就业单位信函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6日前扫描发给国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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