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9-12-23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4日,2月15日报到。现将假期学生留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事项安排
1.学生需在1月11日12:00前离校,以便学校做好假期留宿、安全检查及封楼准备工作。1月12日至2月14日寒假期间,因安全管理、设施检修、节能减排等需要,大部分公寓将封闭、停暖。特殊原因确需住宿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2.因今年床位紧张,腾空宿舍非常困难,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学生寒假留宿。仅限如校派勤工助学、艺考辅助、各级竞赛或集训等特殊情况,且会严格控制人数。
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
12月30日10:00前,申请留宿的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校内勤工助学的须附上岗表复印件,艺考辅助学生以教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参与各级竞赛或集训同学须提供指导老师的签字证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辅导员处,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12月30日下午统一交至学院。
12月30日12:00前,各班将《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名为“法本1901: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发送至各辅导员处,经审核汇总后,12月30日下午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发给学院负责公寓管理工作的老师。
1月8日,学校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和具体房间安排。
1月11日14:30至12日12:00,批准留宿学生凭校园卡到指定公寓楼集中办理住宿手续(不可代办)。
2月14日10:00前,假期留宿学生搬回原住宿房间。
2月14日10:00后,寒假回家的学生可以返校入住。
三、住宿要求
1.各班级要安排专人每日关注本院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情况,保持与留校学生联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如遇问题及时联系各辅导员老师。
2.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公寓纪律,服从公寓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使用违章电器、明火、危险化学品等一切违纪用品;爱惜宿舍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不动用原宿舍同学的私人物品;离开暂住宿舍前,清洁好室内卫生,将门、窗锁闭,断电断水等。
3.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封闭的学生公寓楼,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须持学院证明或其辅导员与公寓值班人员电话确认,值班人员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时间逗留,更不能留宿。
4.寒假期间公寓开关门时间:7:00至22:00。
5.公寓管理中心假期联系电话:2783125 2783126 2781501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是大团圆的日子,倡导学生尽早返程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
附件:1.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1:2020年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2.2020年寒假留校学生住宿汇总表附件2: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xlsx
法学院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