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9-10-21
培训班的通知
各发展对象:
根据学校2019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具体的安排,定于近期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下半年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培训分四个班次进行(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11日
培训地点:西校区---3号教学楼201教室(一班)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小组讨论(见附件2)和撰写培训心得等方式开展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理想信念、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合格共产党员等相关内容进行。
四、培训要求
1.培训指导老师(国睿)负责组织参训学员自学、主持开展讨论交流,对学员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见附件4)。具体负责人(吴钰章)负责做好培训期间的考勤工作(见附件3)。
2.各党总支(党委)负责培训考核。其中,集中辅导每次15分,共60分,讨论交流20分,培训心得20分。总评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培训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3.学员在集中辅导期间,提前10分钟到指定的座区就座(见附件5),认真听课,遵守纪律。个别学员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经党总支(党委)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调整培训班次,由培训指导老师统计培训前上报,党校统一安排。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
2.个人自学重点研读书目、小组讨论参考题目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勤表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成绩表
5.座区表
附件5:3-201一班座区表.xlsx
法学院党总支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