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会之法学初印象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6-10-28

                                作者:高亚男

    

    20161027日下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苑全耀法学院法律学会邀请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3号教学楼203举行了法学初印象讲座。此次活动旨在让同学们了解如何正确的对待法学这一专业,并解决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苑全耀老师用其幽默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法学本身的特点、相较于其他专业的优势以及法律行业未来的就业前景,更正了新生对本专业的一些错误认识。并向我们推荐了一些法律入门的相关书籍,希望同学们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更好的学习法律专业。他用经典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学习需要法律思维,即理性、严密的逻辑思维。他讲到学习法律并不是死记硬背,而是应该学习一些思维方法,因为任何一种思维角度都可能决定不同的结果,所以我们在遇到问题时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去解决它。同学们要具有最基本的法律意识,维护好自身的权利,要明白:一个人有权利不行使,就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并强调法律学习是一种信仰,只有这样才能作为一个法律人充满战斗力的去面对未来的一些难题。

    在此次活动中,苑全耀老师表现出对法学新生的殷切期盼,希望同学们享受学习的过程,将法律学习变成一件有乐趣的事情,并从中有所获益。在将来走向社会时,成为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