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方向学生选拔办法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6-08-31

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方向学生选拔办法

 

  

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根据法学院法学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经学校批准,法学专业设立“国际商法方向”,自2014级法学专业新生开始择优确定。现将2016级学生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山东理工大学2016级法学专业学生,具有较强外语能力者均报名

二、选拔人数:40人

三、选拔原则:学生自愿,公平公开,择优选拔。

四、选拔程序

1、召开2016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会议,介绍国际商法方向的有关情况。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在辅导员处报名。

3、学院汇总报名学生名单,以高考成绩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学院组织面试小组对入围学生进行面试。

5、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考虑学生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名单,报教务处。

6、公布学生名单。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方向学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选拔工作及处理选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其他

本办法由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方向学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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