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6-05-09
3月13日上午,由法律学会与淄博市工商局合办的“3.15消费者维权”活动,在淄博市义乌小商品城举行,法律学会负责人及部分成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大家分组行动,迅速就位。四小组同学分布在商品城各处向来往购物的行人发放消费者维权的传单,与他们进行友好交流。剩余一组同学在咨询处主要负责对前来咨询和提出问题的行人进行解答,通过法律法规及《消费者》书刊等载体,向行人传递维权知识,并以赠阅的方式,将维权知识传播,希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中懂得消费维权的重要性及途径。活动面向中小学生、成年人、老年人等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法律学会成员耐心讲解,大家都表现出极高的积极性,配合工商局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消费者力量微弱、知识欠缺、缺乏组织等方面的改善,也使在校大学生尤其是法科学生,体会到自己身肩的责任,强化了“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的观念,对建立规范有序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