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总书记教师节讲话精神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6-04-22

                              法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总书记教师节讲话精神

 

法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
学习习总书记教师节讲话精神  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
  10月20日下午,法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行专题学习。法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科以上干部、各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昕主持学习会。
  刘昕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党总支副书记王仲孝传达了教育部10月9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明确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会议还集体学习了我校纪委下发的《关于传达学习教育部关于黑龙江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并就如何传达贯彻做出要求。
  院长杨晓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和教师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特别是提出了好老师的“四点要求”,对于指导高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红七条”是教育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教师节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的。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就要加强学术规范,严禁学术造假;加强师德规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自律。
  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刘昕提出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将学习宣传讲话精神,同当前学校开展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氛围,学懂弄通。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教职工会、班会等方式,宣传好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师生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
  二是要注重结合转化,认真学习贯彻。要自觉将讲话精神落实到学习和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检查落实的文章,对照上级要求,要全面梳理我院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积极查漏补缺。结合法学院目前在学院发展中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健全教师培养机制,从实践锻炼、培训进修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三是干部要在师德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圣地,理应成为一片净土,教育部针对师德走样出台的“红七条”筑起高校教师的师德底线,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把成为一名好老师当作自己的事业而非仅仅是职业,要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坚决不踩“红线”,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位师生、每一位服务对象身上。
  四是将工作落实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要继续组织各党支部成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各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讲话精神的学习落到实处,使讲话精神真正成为指导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的有力保障。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学校和学院近期其他几项重要工作。(许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