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在北京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30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务部门的紧密结合,提高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增强师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我院在北京设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9月24日,我院党总支书记刘昕、院长杨晓春、办公室主任田庆华、法律系副主任张伟一行四人赴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洽谈合作事宜。院长杨晓春详细介绍了我院的情况,并重点介绍了我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对外合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行合伙人王步峰律师详细介绍了法大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于1984年创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聚集学者最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该所从业律师全部由中国最高法学教育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及专兼职律师组成。许多律师参加了《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海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票据法》、《刑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并有多名律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顾问、委员和仲裁员。法大律师事务所凭借自身的独特优势,已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地区的律师行(所)建立密切的业务往来。

  双方在友好热烈的氛围中进行了充分的洽谈,杨晓春、王步峰分别代表院所双方签订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书,举行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挂牌仪式,聘请王步峰研究员为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双方今后将在教学科研、疑难案件研讨、法学课题研究、人员培训、学生实习等方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双方人力、物力开展横向合作,共同开展法学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和学生实习等事项的合作,共同进行调研课题合作,共享研究资源和研究成果。
  这是我院首次在北京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也是省外第三家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这次签约挂牌仪式的成功举行,标志着我院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务部门的紧密结合,提高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对外交流方面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大步,必将有力地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法学院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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