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02

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3]49号)规定,我校今年继续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以下统称辅修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13级本科学生和五年制2012级本科学生。
  1.招收数量:根据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鲁教高字【2012】6号)相关规定:“同一专业招收的辅修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学生数量的50%”,请学院在接收学生报名时注意,人数低于20人的不再单独开班,最终招收的人数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与教务处商定。
  2.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资格: 学有余力、成绩优良、截止现在无不及格课程,并已获2013—2014学年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修读其他专业作为辅修专业。(教务处将有资格申报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单独发送学院教学科)
根据新修订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辅修专业教学年限设置为三年。学生需要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完成第一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习,请报名的同学注意。具体修读所用的时间可以咨询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3.辅修专业开设情况: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修订了2014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详细了解相应专业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年限等规定,征求有关老师的意见,自主确定要修读的辅修专业。
今年辅修专业开设情况见“附件1”,相关专业介绍、教学计划及学校文件可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科查询。
  4.辅修专业报名方式:  实行预报名和最终确认的方式。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先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预报名。持填写好的《山东理工大学攻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和本人成绩单,于9月9日(第二周周二)前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预报名。成绩单可以通过教务处网站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也可到教务处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校园自助打印系统”自行打印。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为辅修专业,出现重复报名的将被取消资格。
  5.辅修专业学生选拔: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要加强对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根据专业和人数的要求对学生进行选拔,9月18日(第二周周四)前将拟接收名单发布给学生。请学生登陆辅修专业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及详细信息。
  6.辅修专业学费缴费方式:  辅修专业学费一律存到指定的农业银行卡。学生根据辅修专业学院通知的应缴费数目和银行卡卡号,于9月19日—10月8日将学费存到指定的银行卡。10月10日前将“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背面注明:学号、姓名、电话、辅修专业名称)交到辅修专业学院,同时确认最终修读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7.确认辅修专业学生库:  辅修专业开设学院10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本学年《辅修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xjk@sdut.edu.cn。每个专业选拔的学生数不得超过与教务处确认的人数。教务处汇同相关学院根据学生缴费情况确定本学年最终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学生根据辅修专业学院安排上课。
  8.辅修专业学院根据农行提供的缴费明细汇同教务处核对学生所缴费用,确认无误后于10月24日前将费用统一转到学校账号。
  9.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实施办法》([2013]49号)的要求做好辅修专业的选拔、教学管理等工作。
  10.请2012、2013年报名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同样的要求缴清本学年的费用,否则按退读处理。
  11.西校区各学院的学生如果申请商学院相关专业为辅修专业,在西校区上课。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2014年拟开设辅修专业一览表
2.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攻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3.
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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