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2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就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  
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1-3人,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为1-2人。
 2.项目主持人  
(1)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面向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校本科生。
(2)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校本科生。
(3)创业实践项目:面向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校本科生。
(4) 项目主持人只能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项目指导教师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2)每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三、项目分配  
2014年度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为30项,优先从我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中选拔。创业实践项目1项,创业训练项目4项,创新训练项目25项。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的具体情况,对上报项目的数量、资助经费额度进行适当调整。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各学院申报,名额不限,由教务处、校团委负责遴选。
创新训练项目全校资助立项共25项,每个学院可申报2-6项。
四、项目立项程序
1.申请人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填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五、项目工作要求
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申报,并进行学院内部评审排序。
申报时间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教务处
团委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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