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4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教学科,根据审核标准库,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了预审,本次预审的成绩截止到第15周周四( 6月12日)下午14:00前老师登录的成绩,包括:本学期的公选课和重修课程成绩以及专科、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的补考成绩。成绩都已经更新到当时学期相关课程的成绩记录里。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预审的根据是,除去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所有应修课程及学分。普通本科是应修课程及学分、公选课应获学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科和专升本的学生是应修课程及门数。
2、对于普通本科学生的学位资格成绩是平均学分绩点达到70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专升本学生的学位资格是最后一次补考门数不超过5门。学位资格还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情况(学生处提供)。
3、预审结果表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业学籍”下载打印,组织学生签字后于第16周周三(6月18日)上午11:00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上交的预审表需要分管教学的院长在首页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第二专业资格审核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审核结果周一上午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业学籍”下载打印。第二专业是否合格,最终结果要结合第一专业情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第一专业还是第二专业,只要有一个专业不合格,则毕业证(打印两个专业名称)、第一专业学位、第二专业学位都不合格。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两个学位都不通过。
5、6月12日14:00以后登录的成绩在正式资格审核时再更新。
6、第17周至20周跟班重修考试的学生,学校将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准时进行核对,以免影响下一步工作。
责任编辑:法学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