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27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拟于第13-18周(5月26日至7月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在网上进行。所有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开设的课程均在评价范围内。
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对教师从事教学活动整个过程的综合评价。希望各专业同学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整个教学环节进行全面评价,认真打分,全面地反映教学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3.学生根据自己的选课权限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尽量在校园网内完成操作),务必于规定日期之内第13-18周(5月26日至7月4日)完成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评价。特别提醒10级毕业班本学期有课学生尽快于16周之前完成评价。 


责任编辑:法学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