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周村区人民法院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04

近日,山东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毕业生就业指导实践基地协议签订仪式在周村区人民法院举行,我校副校长张元利、法学院及周村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参加了协议签订和揭牌仪式。
  周村区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了周村区法院的情况,期望通过校院合作,推动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张元利副校长详细介绍了山东理工大学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生培养体系等情况,表达了以教学基地建设为契机,探讨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双方签署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毕业生就业指导实践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并为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就业实践基地揭牌。
  双方还就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法学院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通过校院合作,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不断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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