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4-04-11

各班级: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现将2024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含学习成绩单项奖。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本学院2024届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

学校奖学金名额根据(附件4)中各班级名额分配进行。

三、评选条件

依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要求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规范严谨。

2.学生参评的各项依据(如获得奖项、发表论文等)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至今。

3.请于4月1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各班级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2、3,一式一份)报2#312(西)室。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学生工作办公系统发送至冯老师邮箱897081403@qq.com。

(2)学校奖学金电子版导入模板(附件5)请各班生活委员发送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邮箱fxyzzglb2018@163.com。单项奖申请表纸质版表格请于4月15日上午12:00之前交至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2教317)处。


附件:通知附件.zip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