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习强国”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3-01-01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各党支部、各班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通过读文章、看视频、比成绩,形成了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切实增强学习实效,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按照本年度当前学习积分10000分以上(截止到2022123116:30),决定授予刘海鹰等15名教师、崔珍锦等87名学生“学习强国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广大师生以这些同志为榜样,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各党支部、班级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活跃度和学习积分,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建设。


附件:法学院党委2022年度学习强国年度积分10000分以上名单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

202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