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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网络部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690


班级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现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928日之前,各班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单上报辅导员处;

2、经辅导员审核通过后,相关同学下载登记表(附件1、2)填写打印,于10月9日下午5:00前将登记表一式一份以班为单位报送至2教319-1;

3、申报优秀班集体的班级请下载相关表格(附件3)填写打印并附相关材料,于9月30日之前交至2教319-1。

 三、注意事项

1、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2、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四、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附件: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 

    附件4: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