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县农村“两个带头人”暨 新型职业农民后续跟踪服务培训班在我校举办

发布人:法学院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7-09-25

9月25日上午8:00,由我校法学院承办的来自宁夏固原市彭阳县农牧局的四十五名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在杏园宾馆举行“两个带头人”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后续跟踪服务培训班开班仪式,宁夏彭阳县农林局局长梁林、淄博市农业局副局长李洪锴、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昕、院长杨晓春、副院长王玲、社会学系系主任牛喜霞及四十五位学员出席此次开班仪式。


首先,由宁夏彭阳县农林局局长梁林致辞,他代表全体学员向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各位领导、老师及全体工作人员为此次培训班所做的一切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紧接着梁林依次介绍了宁夏彭阳县自然地理位置、气候及土壤、矿产、人口及主导农业经济等方面,并希望各位学员在此次培训会中以虚心务实的态度认真学习淄博在发展现代农业、农村三权改革、精准扶贫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破解其在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同时学员们要做到三个转变:转变身份、转变习惯、转变观念。把淄博的好做法、好经验与彭阳县实际相结合,着力寻找制约彭阳县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发挥积极地作用。

随后,法学院杨晓春院长做简短发言:他首先代表承办单位向宁夏彭阳县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向各位学员介绍了山东理工大学和法学院的发展现状及近期所获奖项,并衷心祝愿宁夏的各位朋友通过农业产业化经验与启示的学习、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扶贫工作创新与启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示范教学与现场教学,确实有所收获,为今后的工作和带头示范作用有所帮助,学院将以严谨的教学组织和优秀的服务确保此次培训班圆满成功。

开班仪式结束后,淄博市农业局副局长李洪锴以《淄博市农业产业化经验与启示》做了第一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