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伯玉

发布人:许燕飞 发布时间:2016-09-20

姓名:朱伯玉                 性别:男

职务:法学院副院长           职称及任职时间:教授,2007.01 

毕业院校及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专业           学历、学位:研究生、硕士

指导学科及层次:社会学硕士研究生               担任本学科导师时间:2006

1、学术简历

2005年起担任本校硕士生导师,2008年起兼任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系山东省法学人才库首批专家,山东省法律专家库首批专家,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学者。入选“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0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参与完成中国—欧盟基金项目1项;在人民出版社等国家重点出版社出版专著10部,主编参编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60余篇;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合作)等科研奖励20余项。

2、教学与研究生培养情况

为本科生讲授民法、合同法,为研究生开设社会法律问题研究等课程。连续多年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并获教学优秀奖。

在本校和外校共培养研究生30余人顺利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指导的每名研究生都取得多项成果。其中,3人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5人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1人获“调研山东”省级调研成果优秀奖;3篇毕业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人获“挑战杯”竞赛校级特等奖或一等奖,1人获学校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奖。

3、科研情况

[1]科研项目[限填5]:国家级项目前三位,主持的省部级项目和横向课题]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文科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对策研究”。第1

(2)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规制研究”。第1

(3)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第1

(4)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第1位。

  (5)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滚动重点课题“新形势下学校教育面临的法律问题研究”。第1

[2]科研获奖[限填5

(1)《循环经济丛书》,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

(2)《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第1

(3)《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法律研究》,获淄博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独立

(4)《合同法分则研究》,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东理工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1位。

(5)《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规制》,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理工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1位。

[3]论文和著作[限填10篇(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专著《生态法哲学与生态环境法律治理》,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独著。

(2)专著《循环经济法制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独著。

(3)专著《债与合同法总则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位。

(4)专著《合同法分则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位。

(5)专著《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规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位。

(6)专著《农村社会与社会法制》,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1位。

(7)论文《论公证债权文书的功能扩张与可诉性》,载《东疆学刊》(CSSCI来源期刊一区)2011年第4期。第1位。

(8)论文《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的环境诉权》,载《内蒙古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2014年第6期。独著。

(9)论文《校园安全风险及其防范》,载《青少年犯罪问题》[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社会学类)]2013年第5期。第1位。

(10)论文 Further Discussion on Exploitation of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nd LegalRegulations, Energy Procedia,Vol.5,2011.EI收录。独著。

4、主要学术任职与社会兼职

山东省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淄博市法学会副会长,淄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淄博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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