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04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山东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鲁高工委〔2010〕12号),学校决定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活动。现就活动的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明确提出要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实践活动是集中性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近年来,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党支部创新活动、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及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还不明显,积极主动地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发展中问题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持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不够,有的党员党性观念不强,服务群众意识较差,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等。
  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既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现实需要,更是增强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我校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巩固党在高校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对于保持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活动目标
  (一)总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科学发展,建设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为主题,以“争做理工先锋”为载体,以创建“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理工先锋”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圆满完成学院部门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建设国内知名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着力点,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理工先锋”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整体素质较高。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富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求真务实,作风深入,民主公正,廉洁自律。二是党员队伍好。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和党员思想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优良。党员能够自觉进行党性修养锻炼并保持先进性,积极争当“理工先锋”优秀共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高。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内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转有序、落实到位、监督有力,形成了良性运转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党内学习、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务公开等制度健全,并能够落到实处。重视党组织工作档案建设,党组织工作手册、活动记录、发展党员材料等规范齐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努力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学院党政共同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落实得好。四是工作业绩好。党建工作规范、扎实,效果显著,并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能够代表全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水平。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保障发展、服务师生、促进和谐等方面成效明显。学院党总支目标责任完成得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成绩有明显提升。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组织的各项工作符合师生员工的意愿,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心系师生员工,决策民主,作风正派,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加强。学院党总支群众测评班子适应率在85%以上。
  党支部创建“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在党员队伍好和工作业绩好两个方面取得实效。
  “理工先锋”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加党内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和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学生党员努力争创综合考评优良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学生党员应在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及工作中表现突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围绕党委的活动主题,积极创新,设计符合各自实际工作需要的活动载体,如创建“党员教学科研示范岗”、“党员管理服务示范岗”、“教书育人先锋团队”“科研攻关先锋团队”、“管理服务先锋团队”等等。载体的设计及活动效果将作为评价创建“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理工先锋”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另外,要将创建“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相结合,成为“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总支或党支部,将作为学校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培育对象。目前正在开展的党支部创新活动情况将作为评选“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依据之一。
  (三)活动目标
  “创先争优”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为主要目标。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部署,切实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以及科学发展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校园和谐。就是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校园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
  服务师生员工。就是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紧紧依靠师生员工,认真倾听师生员工呼声,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意愿,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疾苦,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三、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活动的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2011年“七一”前,校党委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校党委还将专项表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各党总支根据学校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各自的活动载体,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所属党支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在党总支、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层层动员。
  (二)公开承诺。各党总支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党支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在所属党总支范围内公布,党员个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在所属党支部范围内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三)领导点评。活动开展一段时间后,校党委适时组织阶段性总结会议,在听取各党总支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党委分管负责人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各党总支、党支部也要适时组织阶段性活动总结,并由书记进行点评,推动活动更好地开展。
  (四)群众评议。校党委对党总支、党总支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五)评选表彰。在各级党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层层考核、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校党委适时进行评选表彰。
  四、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校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活动的总体规划设计与指导。学校党委常委和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向前推进。各党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良好工作机制。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平台的作用,开设“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专栏,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理工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理工先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及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选树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营造“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鼓励探索创新。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根据各自实际,在活动的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党总支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所属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



责任编辑:法学院网站管理员